【导语】:自2013年起,东营市吸纳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已满3年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相关补助,新吸纳人员的可重新申报。
东营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申报范围如下:
(一)申报范围:
自2013年起,我市吸纳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已满3年(与当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具体标准参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吸纳人数进行一次性补助,新吸纳人员的可重新申报)。
(二)政策来源:
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申领企业范围、补助标准、期限等有关问题请参照《关于申报东营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18〕214号)文件执行。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按年度申报。(下载:关于东营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补贴】可获东营高校毕业生人才补贴申领入口、申领指南、申领条件、金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