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条件的家庭每孩每月(实际入托月数)按照二孩、三孩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400元的标准为婴幼儿家庭发放补助,补助至孩子3周岁。
广饶县优化生育政策
一、补助范围
发放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托育补贴面向具有东营户籍或持有东营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的二孩、三孩家庭发放。夫妻双方或者夫妻中任何一方或者该夫妇的二孩(三孩)子女的户籍在东营市任一县区(市属开发区)域内;
2、送托婴幼儿(3岁以下)在广饶县内托幼机构(经广饶县卫健局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和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入托;
3、送托婴幼儿是该家庭的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一对夫妇一胎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按照孩子数量分别确定为一孩、二孩、三孩或多孩;二胎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与一胎孩子数量合并计算,依次分别确定孩次;三胎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与一胎、二胎孩子数量合并计算,依次分别确定孩次)。
二、发放标准
1、符合条件的家庭每孩每月(实际入托月数)按照二孩、三孩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400元的标准为婴幼儿家庭发放补助,补助至孩子3周岁。
2、送托天数,根据“东营市托育管理平台”收录的收托婴幼儿档案(总人数不超过核定的机构托位数 )、托育机构的签到(签退)记录、监控视频与费用结算收据存根等资料综合判断确定。
送托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实际送托天数计算,每个月按照实际的日历天数计算。
每天的托育补贴数额按照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每月的二孩托育补贴最高300元,每月的三孩托育补贴最高400元。
计算公式如下:
二孩每天的托育补贴数额=300/当月日历天数;
三孩每天的托育补贴数额=400/当月日历天数
三、申报原则
托育补助金政策按照家庭自主申报的原则实施。申报对象可以是夫妻中任意一方,若离婚的,由抚养子女一方申报。
四、申报资料
(一)基本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及子女户口本、生育登记证、出生医学证明、入托证明(协议)及保教费(保育费)收费票据存根、签到签退记录等;
(二)其他相关材料。离婚、丧偶的除上述资料外(离婚的不含结婚证),协议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的提供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合法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收养证明。
(三)申请人需提供开通惠民惠农一本通补贴功能的广饶县农商行银行账户,县财政统一发放。
五、资格确认
(一)个人申报。每年7月和2月申报对象通过“东营市托育管理平台”录入婴幼儿学籍,按要求提交相应申报资料。
(二)托育机构(幼儿园)确认信息。托育机构(幼儿园)收到申报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对入托情况(实际入托月份及收费情况)进行确认。对资料不全或不准确的一次性告知其补充完善。
(三)镇街初审。镇(街道)2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告知申报对象并做好解释工作。对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其补充完善。镇(街道)初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四)县级审批。县卫生健康局在镇(街道)初审、公示〔拟确定享受托育补贴的婴幼儿及父母名单(含姓名、孩次和父母常住小区名称),在婴幼儿所在托育机构公开栏、县区(市属开发区)卫生健康部门官网与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六、资金发放
托育补贴自送托当月开始享受,自婴幼儿满3周岁的次月起停止享受。
托育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当年9月底前、次年3月底前完成;由县卫生健康局通过惠民惠农一本通发放至补贴对象的个人银行账户。
广饶县备案的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和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现已招生的幼儿园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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