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结合东营市实际,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具体租房补贴标准详见正文!
东营新就业无房职工租房补贴标准如下:
补贴标准全市统一:大专(高职)及以下300元/月,本科35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博士研究生450元/月。以上学历均指全日制学历。
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发放最多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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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1、新就业无房职工,指2021年1月1日以后,在东营市首次就业(须全职在我市工作)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2、在我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市范围均予承认。申请人未婚且未满28周岁,其父母在申请人工作地城区内有住房的,不视为无房。
3、申请人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视为有房:
1)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屋;
2)拥有的宅基地房屋;
3)已办理商品房网签的房屋;
4)与他人共有产权的房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1)房屋登记或网签信息记载有商业用房的;
2)在其他区域同时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
3)已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安家补贴等财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以及住房保障政策的人员不列入阶段性租赁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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