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正文!
东营城乡特困人员申报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
经核对,符合城乡特困条件的,乡镇(街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委会协助下,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完成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评估工作。
三、审核、公示
对于拟批准的,乡镇(街道)在申请地的村、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四、审批、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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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市、县区救助政策咨询电话:
东 营 市 0546-8333579
东 营 区 0546-8221120
河 口 区 0546-3657190
垦 利 区 0546-2582910
广 饶 县 0546-6457870
利 津 县 0546-5626190
经济开发区 0546-801822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东营城乡居民低保救助申请条件、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标准、临时救助条件及对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