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
身份证办理身份证换证身份证补办身份证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理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可自愿申领,由监护人携同申领。
办理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及费用
法定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内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免费,换领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