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东营市购买二手房,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员,需要借款申请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售房人的身份证等,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东营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等内容如下:
一、申报材料
1.借款申请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售房人的身份证;
2.二手房交易合同,售房人名下的产权证书(过户前申请货款的提供)或借款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证(申请日期应在不动产证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
3.收据及转账记录、增值税发票;
4. 借款申请人、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
5. 借款申请人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一类银行卡和售房人出具的收款账户证明;
6. 工作证明(法定退休年龄非50 周岁的女性借款申请人提供);
7.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死亡证明;
8.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6个月缴存流水(外中心缴存职工提供)。
注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1-5项为通用材料,6-8项为个性化材料。通过 “爱山东”APP 申领的电子证照可替代实体证照原件。
二、货款额度
A. 每名职工货款限额=月缴存额× 到法定退休年龄剩余月数 x2≤40万元;
B. 货款额度≤总房价一 首付款;
C. 贷款额度≤总房价一该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
贷款额度,根据孰低的原则综合确定。
单笔货款最高额度为 60万元。
三、货款年限
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货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 5年,不超过担保人法定退休时间。
四、咨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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