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材料包括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参保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去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医保办理窗口。
利津县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材料如下:
序号 | 普通住院 | 外伤住院 | 孕产妇分娩住院 | 门诊慢性病 |
1 |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 |||
2 |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 |||
3 | 患者本人或同一个户口本内家属银行卡复印件 | |||
4 | 《诊断证明》 | “双通道”《药品使用备案表》 | ||
5 | 《病历》 | 《生育服务手册》 | / | |
6 | 《外伤住院稽查说明表》 | / | / | |
7 | 本市内未联网直报的需提供本人未报销原因说明,签字摁手印 | / |
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医疗费用发票须为原件,除银行卡外,其余均需盖章。报销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去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医保办理窗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东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缴费时间及标准、报销比例、网上查询入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