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对自行到东营市“四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返岗就业的市外务工人员,按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2022东营春节期间返岗交通补贴申请指南如下:
(一)补贴内容
1.集中返岗交通补贴。2月1日至2月28日,对“四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外来员工返岗的,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每辆车乘车人员不少于20人,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需经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同意。
2.自行返岗交通补贴。2月1日至2月28日,对自行到我市“四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返岗就业的市外务工人员,按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自行返岗人员就业登记单位和申报补贴单位应一致。
(二)申报审核办法
1.申报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的企业于3月1日至4月30日向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申报,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拨付补贴。多个企业合并包车的,由集中返岗人数最多的一家企业办理。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汽车租赁合同及发票,合同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到达地等信息;
(2)《东营市企业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点击下载);
(3)多家企业联合包车的,需提供企业签字盖章认定的车辆租赁协议或说明;
(4)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企业需提供《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来东营备案表》(附件4)和省外劳务输出地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书面函。
2.自行返岗交通补贴由企业代为申报,于3月1日至4月30日向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申报,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拨付补贴。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实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票(或能够证明往返行程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2)《东营市企业员工自行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点击下载)。
(三)政策咨询。
市本级:8381856;东营区:8369360;河口区:3662206;垦利区:2523899;广饶县:6441490;利津县:5682329;东营经济开发区:8325350;东营港经济开发区:8019003。